用户名:密码:

您的位置:首页 › 设计师俱乐部 › 案例

案例详细说明

合肥中级人民法院

2008-06-05

项目类别:办公空间  对内-管理型 项目地点:  

2008“金外滩奖”优秀作品,入围奖。陈刚、丁飞作品。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落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,总面积33856m2,是集审判、办公、会议、新闻发布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。本设计方案为室内装饰部份。
设计理念:人工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执法机关,代表着国家的尊严。它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它建筑寅内装饰的独特性。本设计方案的公共部分以黑、白、灰为主色调,体现出执法机关的庄重与威严。同时寻求庄严与享和之间适度的平衡,采用现代装饰材料,以直线、方正的造型为设计语言,贯穿于整体设计中,同时与室外建筑造型相直辖市,并利用雕塑,艺术品加强地域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文化的表现,力求使整体设计风格简洁明快、庄重大方,富于民族性和现代感,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的自身特色和精神风貌。
法院文化不仅体现在动态的文体活动,在静态的法院硬件建设方面,也必然要体现法的精神,体现法院建筑装饰特有的风格和法文化元素。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,新大楼的装饰设计体现了法律的神圣和庄严,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气度和威严。在这座庄重严肃的法庭和各个角落,都有一些充满法文化气息的装饰和艺术品,是一片处处体现法文化的圣地。
大堂作为审判大楼重要室内空间,装饰格调明快庄严,空间气氛沉稳、含蓄、朴素,将传统的建筑符号含蓄地融入在设计意念中,简洁大气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地面拼花,方中带圆,与天花造型以及大堂整体的设计相呼应,具有装饰性。
大法庭、贵宾厅:设计简洁、庄重、朴素、审判台及两侧立面以木造型为主,色调温暖,很好地表达了审判庭的功能性质。大法庭背景采用冷灰色调,象征着审判工作的清正和传统法文化中“青天”的寓意,贵宾厅的设计手法现代简约,体现了一种文化、庄重、大方的格调,主背景采用具有特色的艺术浮雕配以深色木框造型,稳重而有力,墙面造型与之呼应,成为最佳的工艺品展示位,天花造型经过设计元素的融合抽象,简约方正。

« 前一页1下一页 »

所有评论

登录发表评论

用户名:密码:记住密码

丁飞金螳螂七公司一所室内设计师